專利權人擁有哪些權利?
1、自己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的行為。
2、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方取得相應的專利實施權并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
3、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或者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4、請求保護的權利。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5、轉讓專利權的權利。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6、在產品上標明專利權的權利,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注冊專利權利權人需履行哪些義務?
1、充分公開發明內容的義務,專利法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如果專利權人不履行此義務,其發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2、繳納年費的義務,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逾期不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即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