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標應是追求數量與質量之間的平衡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和擁有數量持續增長。到了201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發明專利申請133.9萬件,同比增長21.5%,連續6年位居世界之首,而且我國國內發明專利擁有量首次突破100萬件,成為繼美國和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個國內發明專利擁有量超過百萬件的國家。
如果單從數量和效率的角度看,中國取得這樣的進步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從質量上看,專利審查效率的加快,帶來了數量的大幅度增長,但卻是在一定程度上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近年來,中國專利質量可能不只是不高,甚至可能是在下滑。根據曼海姆歐洲經濟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相比于領先技術大國的國際專利申請,中國國際專利申請的質量指數從2001年的44.9%下降到了2009年的30.4%。即使是從國內的數據來看,2014年有學者研究稱,國內訴專利侵權案件的勝率不足50%,主要原因是專利被判無效,說明了專利并不符合授予專利的要求,質量并不高。
正因如此,在促進專利數量迅速增加的同時,我國專利審查程序改革應當更加注重專利數量和質量的平衡發展才是。
從本次改革看數量與質量之間的實際抉擇
本次專利優先審查程序的改革力度不可謂不大。不僅范圍涵蓋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復審以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無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統完整的專利優先審查程序。而且專利優先審查程序改革無疑適應了一些產業發展的需要,例如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產品,往往更新速度很快,普通的專利審查的效率明顯不能跟上產品的更新換代速度,因此從市場需求層面上,提升審查效率也是有必要的,對這個領域專利數量的增加也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然而,雖然進入優先審查程序并不代表專利審查質量一定會下降,但從原《辦法》的條款上看,我們卻無法發現與優先審查程序相配套的審查標準、審查資源、審查制度等審查質量保障措施。在新《辦法》中,這個方面也并沒有被提及,新修訂的條款并不涉及優先審查的質量保證問題。即使是在結束專利申請的優先審查程序方面,本次改革也只是因為非審理原因而延長審查期限的情形而已。不過增加無效宣告環節的優先審查程序在一定意義上可以加速低質量專利盡快無效,雖然是否會導致專利無效率的下降暫不明確,但在理論上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數量與質量之間平衡的達成。
總體來看,如果從《辦法》層面來看,我們或許無法看出優先審查制度在提升專利質量方面的堅強決心,而這或許僅僅是我國專利審查制度對專利質量重視不夠的一個方面而已。
廣州專利申請:專利優先審查程序之外的努力
如果簡單地以評價優先審查制度缺乏審查質量保障條款就說相關部門為了專利數量而犧牲專利質量,這顯然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近年來所進行的改革努力也是有失公允的。《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專門列明了“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專利”的重要任務,而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也從創造、申請、代理、審查以及運用和保護等多角度對專利質量提升進行了整體謀劃。
總體來看,我國政府和知識產權部門力求提升專利審查質量的努力成效還是不夠明顯,而且從《辦法》修訂也可以看出,我國專利審查制度改革對專利審查質量的重視程度也存在不足。中國要真正實現專利數量與質量之間的平衡,或許還需要從專利審查制度層面進行更加系統性的改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