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高通|等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發力
標準與專利的問題,多年來一直是業界熱點,此前眾多被關注的案件基本都體現美國、歐洲等區域的動態,在2016年,華為、高通等企業在中國境內也動作頻頻,點燃了訴訟的硝煙,頗有風雨欲來之勢。
5月,華為在美國和中國同時提起對三星的知識產權訴訟,包括加州北區法院和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所涉技術主要集中在通信領域。在加州法院,華為訴稱三星侵犯了其對LTE標準至關重要的11項專利,并且華為承諾將根據公平、合理、非歧視(FRAND)的條款提供許可。11月,針對三星對11件專利中的兩項專利提出的無效動議,加州法院裁定予以駁回,這也意味著在與三星的專利紛爭中華為初戰告捷。同年8月,三星提起了反訴,訴稱華為侵犯了其8項專利權,且稱華為原先的訴訟是一種不當行為,其目的在于迫使三星在LTE標準專利上,“在遠超FRAND條款標準的條件和條款下”進行全球性交叉許可。
而2016年伊始,就傳來高通與多家中國手機廠商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消息,這些公司包括天宇、海爾、奇酷、小米等。2月與4月,高通又分別與聯想和格力達成手機制造專利許可。對于未能達成許可的企業,高通采用訴訟手段發起了進攻,6月,高通宣布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針對魅族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反壟斷法的規定和高通所承擔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并判令魅族賠償損失5.2億多元。高通的起訴引起了業內高度關注,同時也可能成為中國法院對于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FRAND原則做出直接評估和判定的重要機會。
從不平靜的2016年可以看出,國際市場上的標準必要專利訴訟硝煙,已經不可避免地彌漫到中國市場。中國企業無論是作為進攻方,還是防守方,都無法忽視標準必要專利給行業帶來的巨大影響,有理由期待FRAND許可條件作為標準必要專利談判中的核心概念,在中國的法律體制內,由業界、法院、行政機構多方推動,在參照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一種促進產業有序發展的解釋路徑。
搜狗百度|展開輸入法專利拉鋸戰
從2015年到2016年,搜狗和百度兩家公司之間就輸入法專利展開的拉鋸戰,是在互聯網領域中國公司之間因軟件專利而起的最引人注目的官司。2015年10月,搜狗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基于8項專利的侵權訴訟請求,訴稱百度旗下的“百度輸入法”產品侵犯由搜狗所享有的輸入法技術相關的專利,要求賠償總額達人民幣8000萬元。11月,搜狗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提起9項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指控百度輸入法侵犯其享有的專利權,并提出1.8億元的賠償請求。
百度隨即針對搜狗主張的17項專利提出無效宣告申請。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合議判定,這17項專利中,除去尚未公布結果的3項以外,被宣告無效或部分無效的專利數量多達8個,其中也包括標的1億元賠償天價的“一種向應用程序輸入藝術字/圖形的方法及系統”(專利號為200610127154.2)的專利。
2016年10月,百度就輸入法專利展開反擊,正式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搜狗侵權,起訴書中稱“搜狗拼音輸入法”和“搜狗手機輸入法”侵犯百度輸入法 10 項技術專利,要求搜狗賠償金額1億元。侵權部分包括用戶輸入經常用到的詞庫聯想、表情輸入、個性化設置同步、輸入修改等專利。
目前,兩家公司之間的輸入法專利大戰尚未塵埃落定,但是由此可以窺得互聯網領域軟件專利訴訟的特點,當真是瞬息萬變、難以預測。在互聯網和通信領域,大量的核心功能和技術并非通過硬件改進來完成,而越來越依靠軟件設計來實現。軟件也越來越成為互聯網領域高新技術集中的體現。動輒上億元的訴訟標的,也集中體現了軟件在互聯網環境下的重要經濟價值。但是,軟件專利的授權和無效相對于其他領域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權利狀態的不穩定,也給互聯網企業的市場競爭行為帶來不確定因素。在利用專利對他人發起進攻的同時,也要謹防專利本身面臨的無效風險。